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20级新生户口迁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8 11:16:50

来源:安全管理处

作者:

编辑:刘广富

复审:

终审:

终审

各学院:

根据公安机关有关户籍管理规定,现将办理新生户口迁移手续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2020级新生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在入学时将户口迁往学校所在地。

2、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所需的相关材料:山东省外的学生需要提供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及本人身份证;山东省内的学生需要提供录取通知书、家庭户口簿及本人身份证。

3、新生户口迁移手续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上材料收齐后于10月20日前交至安全管理处户政科,由户政科统一进行办理。

4、《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卡》及身份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完全一致。如果发现有误,应及时在当地派出所予以更正。

5、户政科地址:南平房205,联系电话:58997464。


安全管理处 

2020年9月28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