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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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学生教育管理创新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4 14:41:10

来源: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作者:

编辑:毛田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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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研究水平,推动我校加快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切实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2020年度学生教育管理创新研究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旗帜鲜明,思想引领。课题研究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课题研究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密切服务于我校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大局。

(三)结合实际,务求实效。课题研究要以解决学生教育管理中实际问题,提升学工人员的教育管理水平,促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专业化、职业化。选题要围绕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课题研究内容要具有针对性,对学生教育管理有指导价值。

(四)创新特色,树立品牌。要抓重点、出特色、树品牌。课题研究要有创新意识,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针对教育管理过程中出现新问题、新矛盾,合理运用新方法、新理念去探索提高学生教育管理质量的新思路、新途径。

二、申报内容

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分为大学生教育管理、国防教育、奖助资助,就业创业、心理健康教育、公寓管理、网络思政、校友工作、共青团工作等类,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数量。学生在2000人数及以上的学院,至少申报三种类型课题,学生在1000-2000人数的学院,至少申报两种类型课题,学生少于1000人数的学院,至少申报一种类型课题。

(二)申报条件。每项课题主持人1名,参与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名。课题主持人应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项课题;已参与其他类别项目申报的,不得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学生教育管理创新研究课题。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申报办法。

1.本专项任务课题实行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各学院组织申报者填写《2020年度学生教育管理创新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1),同时对申报课题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的课题汇总打包,并填写《2020年度学生教育管理创新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2),统一上报学生工作部(处)。申报材料包括:《课题申报书》(一式三份)和《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报送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前,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到办公楼125房间同时发送电子版至110032@sdyu.edu.cn。

四、立项审批

学生工作部(处)组织成立评审专家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的课题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课题,经研究后,批复立项,本次课题共立15项,获得立项的课题一般按照5000元/项的标准给予经费支持。

五、课题管理

(一)完成时限。学生工作部(处)对立项课题实施过程管理,全面检查、督促课题的开展,课题的完成时限一般为一年零六个月。如在规定事件内不能完成课题,需向学生工作部(处)提出书面延期结项申请。

(二)经费使用。课题经费专项用于开展学生教育管理课题的研究与实践工作,可根据课题进展情况分阶段报销,在课题完成时限内使用完毕,使用规程和办法按学校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三)结题验收。课题研究中期,学生工作部(处)将组织中期检查,调度课题进展情况。课题结项需正式发表论文至少一篇,2022年10月,学生工作部(处)组织评审专家对立项课题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成果运用。对优秀的学生教育管理创新研究成果,学生工作部(处)将总结推广,并以适当方式向省委教育工委等相关部门推荐。

六、其他要求

(一)申请者应认真阅研该通知的有关要求。

(二)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

(三)各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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