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教师参加2021年山东省教师诗词讲解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0 10:49:05

来源: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作者:田天

编辑:冯雪里

复审:

终审:

终审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实施方案》和全国全省语言文字会议精神,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举办2021年山东省教师诗词讲解大赛。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1年山东省教师诗词讲解大赛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及推荐要求

2021年5月20日前报送参赛作品,校语委办联合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根据参与情况,评出奖项若干,前2名推荐参加2021年山东省教师诗词讲解大赛。

二、作品要求

(一)作品形式:一节红色经典诗词讲解课,篇目以列入“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的大学语文教材中收录的红色经典诗词为主。

(二)作品内容:在符合课堂教学相关要求、遵循诗词教育基本规律和学术规范的基础上,重点突出红色经典诗词中丰富的革命精神和厚重的历史文化内涵,通过对不同时期革命形势、革命内容、革命先辈光荣事迹的讲解,引导学生在诗词课堂中学习百年党史,不断汲取中华优秀文化养分,自觉提升思想道德素养,传承红色基因。

(三)作品类别:分教学设计类、视频微课类。

教学设计类。含教材分析、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等内容,格式为PDF。教学设计首页展示课程名称、参赛者姓名、单位、指导教师。

视频微课类。含教师诵读展示、课堂教学实景、板书、师生互动等画面内容,鼓励使用多媒体、信息化等现代技术手段,充分展示创新型课堂教学效果。

视频时长为8—10分钟,格式为 MP4,视频清晰度不低于720P,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文件不超过700MB。视频开头展示课程名称、参赛者姓名、单位、指导教师。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天,联系电话:58997737;电子邮箱:160111@sdyu.edu.cn。


校语委办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4月20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