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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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辅导员2021年上半年工作检查暨期末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1 17:20:01

来源: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作者:赵丽娟

编辑:毛田惠

复审:

终审:石瑞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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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党总支:

为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客观、公正评价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辅导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辅导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经研究,决定对辅导员进行2021年上半年工作检查暨期末考核。具体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在岗的专职辅导员。

二、考核时间

2021年1月至6月

三、工作组织

检查考核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全面负责,各学院负责具体实施。

四、考核内容和标准

参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辅导员绩效考核办法》(山青院党办字〔2019〕34号),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生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党团建设工作、校友意识培养及校友工作、教学与科研工作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具体对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参考指标》进行。

五、程序及时间

1.辅导员个人总结(7月1日-7月3日)

辅导员根据岗位职责,对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参考指标》,对2021年上半年工作进行总结,字数不多于2000字,用A4纸打印,总结后可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辅导员工作报告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告表》),A4纸双面打印。

2.学院意见(7月1日-7月4日)

学院成立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辅导员的日常工作、个人自评和工作成效给出检查考评意见。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能超过总人数的30%。

各学院于7月5日前将《报告表》连同辅导员个人工作总结(纸质版一式两份,辅导员个人签字,加盖学院党总支章)报送办公楼125室,电子版发送至xsc@sdyu.edu.cn。

3.学校审核(7月5日-7日)

学生工作部(处)对各学院报送的检查结果进行复核,结合日常工作表现,复核等级报学校审定。

此次考核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六、考核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学院实际,以检查考核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考核工作机制,不断推动辅导员工作取得新进展。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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