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22 10:59:57
来源: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作者:于斐
编辑:于斐
复审:
终审:陈龙溪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及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工作的安排,学校先后集中组织选题和申报的专项论证指导4次。在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论证指导并反复多次认真修改项目申请书的基础上,学校根据专家意见拟推荐第一批以下10项课题参加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及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申报,具体情况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请各二级学院积极组织第二批拟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及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论证工作。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