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第二批校级辅导员工作室阶段性评估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经学校批准设立的第二批3个辅导员工作室。
二、考核内容
1.建设方案执行情况;
2.按照工作室建设方向开展的团队实践、学术研究和成果推广情况。
三、考核程序
1.自评。各工作室提交《辅导员工作室阶段性评估申报表》(附件),围绕工作室的建设方案,从工作室建设的主要过程及执行情况、研究成果、下一步工作计划等进行汇总报告,并附上相关成果材料。
2.汇报答辩。学校组织开展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汇报答辩会。
3.评定。评审组向各有关学院和各辅导员工作室反馈考核意见。
四、评估安排
1.5月10日前,各辅导员工作室完成自评工作,提交《辅导员工作室阶段性评估申报表》,撰写自评报告,报送学生工作部。自评报告应附相关支撑材料,如文字、图片、视频等。
2.6月1日前,学校组织开展辅导员工作室汇报答辩会(答辩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阶段性评估分为通过、不通过两个等级。对不通过的工作室,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工作室给予摘牌处理。阶段性评估成绩将直接与终期考核结果和经费划拨挂钩。
联系人:赵丽娟 联系电话:58997668
电子邮箱:zhaolj@sdyu.edu.cn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