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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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校级辅导员工作室阶段性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6 22:00:41

来源: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作者:赵丽娟

编辑:毛田惠

复审:

终审:石瑞宝

终审

各相关学院:

根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第二批校级辅导员工作室阶段性评估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经学校批准设立的第二批3个辅导员工作室。

二、考核内容

1.建设方案执行情况;

2.按照工作室建设方向开展的团队实践、学术研究和成果推广情况。

三、考核程序

1.自评。各工作室提交《辅导员工作室阶段性评估申报表》(附件),围绕工作室的建设方案,从工作室建设的主要过程及执行情况、研究成果、下一步工作计划等进行汇总报告,并附上相关成果材料。

2.汇报答辩。学校组织开展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汇报答辩会。

3.评定。评审组向各有关学院和各辅导员工作室反馈考核意见。

四、评估安排

1.5月10日前,各辅导员工作室完成自评工作,提交《辅导员工作室阶段性评估申报表》,撰写自评报告,报送学生工作部。自评报告应附相关支撑材料,如文字、图片、视频等。

2.6月1日前,学校组织开展辅导员工作室汇报答辩会(答辩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阶段性评估分为通过、不通过两个等级。对不通过的工作室,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工作室给予摘牌处理。阶段性评估成绩将直接与终期考核结果和经费划拨挂钩。

联系人:赵丽娟 联系电话:58997668

电子邮箱:zhaolj@sdyu.edu.cn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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