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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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户口迁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9 15:18:24

来源:安全管理处

作者:刘广富

编辑:刘广富

复审:

终审:张磊

终审

各学院:

根据公安机关有关户籍管理规定,现将毕业学生户口迁移(2019级本科、2020级专科)有关办理要求通知如下:

1.毕业去向回原籍的:落户地址具体到家庭门牌号码,持户口迁移证回原生源地落户。

2.毕业去向升学的:

(1)升入学校在济南市的:可持集体户口卡、录取通知书到升入学校落户,也可回原生源地落户。

(2)升入学校在外地的:凭录取通知书迁移户口,入学报到时交给学校落户。

3.签订三方用人协议的:

(1)用人单位在济南市的:持单位能落户口的证明信,签订三方协议书证明来学院户政科领取“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到报到单位驻地派出所落户。

(2)用人单位在外地的:落户地址具体到单位门牌号码,持户口迁移证到报到单位驻地派出所落户。

4.请各学院尽快落实学生户口迁移情况,填报学生姓名、电话、专业、户口去向,于6月10日前将汇总信息发送至邮箱:zw@sdyu.edu.cn,并送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由户政科集中办理户口迁移事宜。

5.其它不明事宜请直接与户政科联系:58997464张老师。

                                     安全管理处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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