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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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7 14:44:58

来源:学生工作处

作者:王梦

编辑:毛田惠

复审:

终审:石瑞宝

终审

各院(部):

为做好2023届毕业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所有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2023届毕业生需及时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发起“毕业确认申请”,完成毕业确认工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贷款毕业生本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点击左侧【资料修改】进行个人信息变更,务必要补充完整个人“通讯信息”、“家庭信息”、“就业信息”和“联系人信息”;同时要确保个人信息的准确、真实。特别注意“院系名称”为院(部)全称,不是专业名称;如果已经变更院系,则要填写现在所在的院(部)名称。“学号”填写教务处提供的完整学号;“通讯地址”要填写毕业后的联系方式,详细到门牌号不能填写学校地址;“联系人信息”填写家长详细信息,不能填写本人信息;“就业信息”必须填写完整、详细,若没有工作单位者填“无”。

个人信息变更后,需点击左侧【毕业确认申请】发起毕业确认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页面最下方的【毕业确认申请】进行确认。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6月12日前在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中进行【毕业确认审核】。

3.考研、专升本学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学生毕业后考取研究生或者专升本,需要在8月1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合同、身份证、学生证等)到生源地地县(市、区)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申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支付利息。县(市、区)资助中心受理学生变更申请后,系统中录入相关变更信息,打印《就学信息变更单》,经学生及县(市、区)资助中心签字确认后生效。如学生继续攻读学位但未及时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国家开发银行将按期计算学生个人利息,如学生未按时归还就属于违约行为。

4.贷款学生完成还款确认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发放《毕业学生确认表》,进行线下确认签字并存档。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重视程度,充分认识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的重要性。

毕业确认是做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对于进一步确认学生贷款有关信息,提高学生诚信意识,提醒学生按时还款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的完成水平。

各院(部)要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组织。毕业离校前,对每一名贷款毕业生进行毕业确认,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三)各院(部)要及时安排、落实好此项工作,督促毕业生尽快上网发起毕业确认申请。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定期对各院(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进度进行统计,并对相关情况予以通报。

6月12日前务必完成还款确认工作。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58997683。

学生工作处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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