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山青院办字〔2021〕17号)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为统一推进和全面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21—2024级学生
二、测评学期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
三、测评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纪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科学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状况。
四、工作流程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4日—3月10日
各学院按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附件1)以及各学院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利用班会等形式将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及时告知学生,提醒学生准备和提供相关材料。
(二)测评实施阶段:3月11日—3月24日
各班级成立由班长、团支部书记和学生代表(3—4人)组成的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在辅导员、班主任指导下负责组织开展本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组织本班学生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附件2)、《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汇总表》(附件3),班级测评结果应在本班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学院。
(三)公示总结阶段:3月25日—3月31日
各学院要成立以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副院长、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学院各班级综合素质测评的全过程进行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各班级报送的测评结果确认无误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需根据反映情况是否属实及时做出回复。如测评结果有调整,需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测评结果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审核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做好政策宣传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的综合测定和评价,旨在通过树立目标、明确导向,推动学生定期总结反思阶段性成长历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成才。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政策宣讲,确保高质量、高效率、零投诉完成。
(二)明确任务,切实履职尽责
各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职责分工,对本学院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进行系统化推进与全过程管理。学生工作处将加强对该项工作的指导检查。
(三)信息公开,确保公平公正
各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联系人、联系方式由本学院公布,同时公布学生工作处相应联系方式。学生在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中遇到问题或有异议,可向学院、学生工作处反映,反映方式应以实名面谈、电话、邮件等方式为主。一旦发现师生有违规舞弊行为,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各学院于3月3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联系 人:车老师
联系电话:0531—58997262
联系地址:办公楼东区125办公室
电子邮箱:200026@sdyu.edu.cn
学生工作处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