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5届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报送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档案材料内容
入学前档案材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党、团材料(不含党员关系介绍信、团员证),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成绩表(中英文),档案转递单,新生电子档案,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籍卡,学位申请审批表,高等学校学生体检表,有关奖惩材料等。
二、档案袋封面和密封要求
1.在档案袋封面上,要填写并注明以下内容:学生姓名、性别、毕业年份、专业、学历、户籍所在地及代码、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档案编号。其中,户籍所在地填写到县或区,如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370102);档案编号填写学生完整的学号,如202001010319,不能简写;
2.档案材料内容应与封面内容一致,每装一项档案材料都要填写份数。档案袋封面字迹清晰、整洁,避免涂改;
3.档案袋封口粘贴好,上下封口用胶水粘贴压条,压条上加盖学院公章。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在上交档案时一并提交档案转递明细表(纸质版、电子版);
2.参加西部计划学生的档案应全部封口,寄到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
3.档案转递单需将“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告知书”一联撕下,其余两联签字、盖章后装入档案袋密封;
4.提前邮寄档案需标注快递单号;
5.学生档案不允许自带。如有特殊情况,请书面说明理由,上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
6.档案上交顺序请与档案转递明细表的顺序一致,学生工作处工作人员将现场逐一核对。请各学院不要擅自留存毕业生档案。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档案材料关系重大,要求严格,各学院务必认真细致做好相关工作;
2.各学院整理好所有毕业生档案后,将档案转递明细表按照专业学号排好顺序,纸质版由学院经办人、院长(党委书记)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交至学生工作处。档案上交截止时间为7月15日;
3.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学校需留存毕业生就业材料3—5年。请各学院以**学院命名文件夹,将就业材料电子版于7月31日前发送至wanghao@sdyu.edu.cn。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58997167
学生工作处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