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发挥辅导员工作室的育人优势,搭建辅导员成长支持平台,促进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开展我校第三批辅导员工作室验收结项和第四批辅导员工作室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结项工作
(一)结项对象
第三批辅导员工作室
(二)结项程序
1.主持人申请。工作室主持人填写并提交《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项目结项申请表》(附件1)和工作室建设结项报告(不少于2500字),于10月15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和相关获奖证书、论文、课题、新闻报道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汇总pdf文件,以压缩文件包形式发送至邮箱110032@sdyu.edu.cn。
2.组织专家评审。由学生工作处组织专家对工作室建设情况进行评审。工作室主持人围绕工作室在建设期内的工作成效、研究成果、团队建设、育人成效等实际内容进行汇报展示(需配合PPT演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结项验收公示。学生工作处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颁发结项证明。
二、申报立项工作
(一)申报要求
工作室建设应紧密结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辅导员工作九大职责,“三全育人”“五育并举”工作要求,深化理论研究及实践探索、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目标,自行拟定工作室申报方向及名称。
(二)申报条件
第四批辅导员工作室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特色性、时代性、创新性、可行性和示范性。工作室建设应聚焦辅导员履职尽责,围绕新时期学生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专项研究,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方式、新载体和新模式以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提升学生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2.实施主持人负责制。每个工作室设主持人1人,主持人应为在岗且连续工作3年及以上的专职辅导员,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和实践基础,获得过与学生思政工作相关的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相关奖励。
3.组建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团队。辅导员工作室以辅导员团队为单位申报,成员为5-8人,鼓励跨单位组建,原则上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院之外的辅导员成员不少于50%,鼓励吸纳学团工作人员、班主任和思政课教师参与,每位成员原则上参与辅导员工作室的数量不超过1个。
(三)工作任务
1.提供学习交流平台。为学生成长与发展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辅导和服务;举办辅导员研修活动,在全校范围内积极推广工作经验和探索成果,加强辅导员队伍交流。每年针对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至少推出1项创新工作举措,承担1次全校辅导员研修活动(如,举办辅导员沙龙、工作论坛、校际考察、工作培训研讨)。
2.开展专题研究。对新时代学生工作进行理论研究,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领域的重点、难点、热点进行调研,开展专题研究;积极探索学生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机制,提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工作室每年提交2篇工作论文,建设期内至少立项1个校级以上的相关研究课题或1个校级以上工作项目。
3.打造辅导员学习成长“共同体”。工作室主持人要制定好工作室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积极做好示范,能够指导和帮助团队成员在建设周期内实现学习成长目标,促进成员在技能提升、工作研究、项目立项、指导学生重大比赛、评奖评优等方面有新突破;工作室团队具有较强凝聚力及共同进步发展的意愿,将工作室打造成为辅导员磨练和提升职业能力的优质平台。建设周期内团队成员获校级及以上相关荣誉累计不低于3项。
4.推广建设成果。工作室建设研究成果应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可推广性,通过建设有影响力的公众号、工作论坛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介绍推广。每年至少撰写2个相关工作案例并遴选参与各级评选,打造工作室精品项目,在学校乃至全省范围内积极推广工作经验和探索成果。
(四)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作室负责人须于10月15日前提交《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附件2)盖章扫描pdf文档及相关支撑材料至邮箱110032@sdyu.edu.cn,邮件命名:第四批辅导员工作室申请立项材料+主持人。
(五)管理与考核
1.学生工作处负责辅导员工作室的组织领导、政策制定、工作指导和管理考核。
2.辅导员工作室所在学院党委负责督促、指导工作室积极开展工作,支持工作室建设,按实际需求为工作室提供相关条件保障。
3.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具体负责本工作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制定并完善工作计划和建设方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合理的团队成员选拔退出机制,保持工作室队伍稳定;及时总结工作室运行情况,积极保持对外联络和良性互动,主动宣传推广成功经验等。
4.工作室主持人若因职务调动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应提前向学生工作处提出书面申请,并从团队成员中推荐新的工作室主持人,以确保工作室的正常运作。
5.工作室建设周期为3年。工作室考核采用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验收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限期整改或撤销处理。工作室被给予撤销处理的,工作室主持人及团队成员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相关项目。工作室建设成效将作为学院考核评价、个人考核评优的重要参考。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建设工作是学校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辅导员队伍优秀团队形成,提升辅导员职业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抓手。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广泛动员,努力打造具有学院特色的学工品牌和骨干团队。
2.精心组织,积极申报。各学院要统筹工作安排,精心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进行工作室申报,鼓励辅导员锚定个人工作研究方向,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大胆进行工作实践。充分利用辅导员工作室的申报建设契机,不断推进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认真填写,按时报送。要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将结项、申报等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思想政治教育科。
联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531—58997668
学生工作处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