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创业孵化工作,培育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创业项目和创业团队,现征集2025年创业项目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驻对象
入驻对象应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
二、入驻条件
1.孵化项目原则上应立足于专业或创业团队负责人自身专业领域,以提高专业技能和创新实践能力为主要目的,对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2.项目入孵须具有以下特征或者要求之一:项目具有可操作性和创新性;属于国家颁布的高新技术领域,符合我国高新技术产业政策;从事教育、培训、贸易、科技交流的项目、从事人文产业的文化、社会科学、规划设计等项目;企业与传统产业结合、产学研紧密联系及国际化的项目;项目来源清晰,已申请专利或者采取了适当措施保护或者申请著作权登记等,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项目技术先进,与现有技术相比有明显的创新与进步;项目技术成熟,工艺条件成熟,已进行小批量试生产,具备商品化、产业化的条件;市场发展潜力大,经济与社会效益显著;项目技术负责人熟悉本技术领域的发展,具有实施转化本项目技术的能力等。处于尝试阶段的项目,应有完整、合理及有效的市场经营计划。
3.创业团队应具备一定的承担风险的能力。
4.创业团队须具备专业教师指导,根据创业项目的情况,每个团队原则上至少有1名教师参与。
5.项目负责人要具有较高的素质和品格,懂政策、重信誉,接受学生工作处就业创业指导科(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中心)的管理。
三、入驻程序
1.项目申请:创业团队须填写《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申请表》(附件),撰写并提交《商业计划书》。
2.项目受理:学生工作处就业创业指导科(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中心)进行项目申请受理,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项目评审:邀请专家对申请入驻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入驻项目和团队。
4.入驻公示:对拟入驻项目和团队进行公示。
5.签署协议:入驻项目签署入驻协议书。
6.正式入驻:入驻团队正式开展创业活动。
四、时间安排
1.项目申请截止日期:2025年11月14日。
2.项目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项目的初步遴选,并于11月14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hao@sdyu.edu.cn,纸质版交至学生工作处就业创业指导科(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531—58997266
学生工作处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