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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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期末与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19 10:54:00

来源:安全管理处

作者:刘广富

编辑:刘广富

复审:孙书平

终审:张磊

终审

各单位、各部门:

为确保期末与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让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安全有序、欢乐祥和的假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抓好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

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深入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假前,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方法,针对防火、防盗、防诈骗、人身财产安全、交通安全和饮食安全等方面开展一次安全教育。要规范师生员工个人网络行为和信息安全,加强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特别要提高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防范网络电信诈骗。学生离校后,学生公寓管理人员要切断公寓内所有电源,关好门窗,确保楼宇安全。

二、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放假前,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活动。重点检查所用场所的电器设备、用电线路是否完好,门窗是否牢固,各类物品器材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学校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学生公寓、财务室、机房、图书馆、实验实训室、食堂、超市、水泵房、锅炉房、各类仓库等)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到位等情况。检查要认真、全面、彻底,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安全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各单位、各部门要责任到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部门,并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

三、加强校园管理,维护校园秩序

寒假期间,加强校门管理,对进出校园人员、车辆和物品进行严格检查、登记,防范无关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对重点要害部位和场所加强巡查监控,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假期内进行工程施工的单位和部门,要对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加强安全监督,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四、严格落实政府规定,禁放烟花爆竹

根据《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有关要求,学校东校区山体公园重点防火区和西校区都属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请全体师生员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寒假(春节)期间不得在上述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五、加强假期值班和信息报送

寒假期间,对于学校安全重点要害部位,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安排专人值班,并保持通讯畅通。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安全信息的收集、互通和报送工作;放假期间,遇发生校园安全事件或出现意外事故时,按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处理,并及时报分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

请各单位、各部门于1月23日17:00前,将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通过学校智慧校园融合门户服务大厅报送学校工作专班。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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