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推荐“最美高校辅导员”“最美大学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6 13:03:29

来源:学生工作处

作者:王影影

编辑:车前

复审:李杨

终审:温永慧

终审 温永慧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高质量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引领广大思政工作者和大学生进一步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信心,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最美高校辅导员”“最美大学生”推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3月10日

二、推荐范围

1.辅导员。在岗专职辅导员,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各学院限推荐1人。

2.大学生。所有在册学生,包括本科生、专科生。各学院限推荐1人。

三、推选条件

(一)“最美高校辅导员”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

2.师德师风优良。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努力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

3.素质能力过硬。站位高、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

4.育人实效突出。坚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服务学生、扎根学生;在重大重要工作推进中担当作为有力,作出积极贡献,高质量完成组织交付的急难险重任务,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得到学生广泛认可。

5.示范作用显著。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担任省级或校级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能够发挥自身工作优势和科学研究专长,引领带动一批辅导员成长发展,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提质增效。

6.参与推选时须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满5年,个人事迹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3年1月以来)。

(二)“最美大学生”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3.品德修为高尚。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4.自身本领出众。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卫国戍边、文艺体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5.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荣誉,个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3年1月以来)。

四、评选程序

1.推荐与审查。各学院组织动员并严格按照推选条件及要求开展工作,对拟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推荐材料。

2.评审与遴选。学校组建评审专家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综合评审和择优遴选。

3.公示与报送。学校对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五、材料报送

1.材料要求。事迹材料包括典型特征、详细材料和事迹简介。典型特征指能有力概括典型事迹形象的一句话;详细材料不超过3000字,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及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情况等内容,要求真实准确、客观详实、层次分明,不得插入图片或视频;事迹简介不超过300字,为详细材料的高度概括性描述。

2.时间节点。各学院于3月10日17:00前将推荐人选汇总表、报名表以及事迹材料的盖章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工作处思想政治教育科;电子版材料压缩打包后以“学院+先进典型推选”命名,发送至邮箱160041@sdyu.edu.cn。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程序、严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确保推荐人选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2.所有材料请按要求规范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不予受理。

3.各学院要以本次推选活动为契机,推动辅导员在平台搭建、团队带动、成果产出等方面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好优秀大学生朋辈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58997668


学生工作处

2026年3月6日

  • 附件【附件1-4.doc】已下载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