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送爽,丹桂飘香,中秋月明寄相思,举国欢腾迎华诞。佳节既是休憩团聚的美好时光,也是检验师德师风、筑牢廉洁防线的重要节点。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巩固拓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育人环境,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提醒如下:
(一)礼品礼金“收”不得: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财物。
(二)违规吃喝“去”不得: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财物。
(三)违规旅游“玩”不得:严禁违规旅游。不得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四)滥发福利“要”不得:严禁违规发放津贴或福利。不得违反规定自行设置津贴项目、继续发放已明令取消的津贴福利,也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奖金、实物等。
(五)公车私用“驶”不得: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使用公车进行探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不得用公款报销私车费用,不得违规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
(六)大操大办“搞”不得:严禁借婚丧喜庆之机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得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不得分批次、多地点办理或以其他方式变相操办,不得违规参加婚丧喜庆活动。
(七)酒驾赌博“沾”不得:严禁违规饮酒,坚决杜绝酒后驾车、酗酒滋事;严禁值班期间饮酒、酒后上岗;严禁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八)工作纪律“违”不得:严禁违反工作纪律。节假日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脱岗,确保责任到岗到人。
双节扬正气,廉洁践初心。请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员工严守纪律规矩,紧绷廉洁之弦,自觉抵制各类不正之风,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最后,衷心祝愿全校教职员工及家人:中秋安康,阖家团圆;国庆顺遂,万事如意!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