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校园安全是学校事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为强化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建设和上级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实行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改通知书的对象为各单位、各部门。
二、整改通知书采用书面告知的形式,由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简称安委会)下达,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各单位、各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
(一)发生安全事故(安全事件)的;
(二)迟报、漏报、瞒报安全事故或重大险情的;
(三)安全督导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
(四)事故责任追究或整改措施不落实的;
(五)其他有必要整改的。
三、整改通知书主要内容包括:通知对象、通知事项、通知要求等内容(样式见附件)。
四、各单位、各部门须在收到整改通知书15日内向学院安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处)报送整改方案。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后,应以书面形式向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整改情况。
五、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各单位、各部门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本制度的实施不代替对安全事故或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和对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
附件:整改通知书样式
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
2019年4月2日
附件: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单位(部门):
根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度》规定,你单位(部门)*************************************,现向你单位(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请针对存在的问题,于*月*日前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向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报告。
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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