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接省教育厅通知,教育部定于2019年2月28日(星期四)15:00—16:30召开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为做好会议的收听收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场安排
学校设立分会场,会场设在办公楼206(第七会议室)。
二、与会人员
学校党委书记、院长、分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副院长,各学院(部)党政负责同志,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部、教务处、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资产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安全管理处、团委、图书馆、西校区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三、有关要求
请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就座,会议期间应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办公室与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安排专人做好视频会议调试和保障工作。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