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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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新进辅导员岗前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8 20:39:00

来源: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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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党总支:  

  为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根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计划》,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新进辅导员岗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岗前培训是辅导员培训体系的重要内容。通过系统培训,帮助新进辅导员明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义、形势和任务,提高工作认同感和身份意识,明确责任,帮助新进辅导员全面认识辅导员工作,了解辅导员的岗位职责,熟悉辅导员工作程序,初步掌握工作所需的基本理论、知识、技能和工作方法,熟悉学生工作的基本流程,提高适应岗位能力。  

  二、培训时间  

  7月12日-15日  

  三、培训形式  

  以专题辅导为主,自学、座谈交流和案例分析相结合。  

  四、培训安排  

  具体见附件。  

  五、培训要求  

  1.岗前培训是新进辅导员学习工作基本知识、掌握工作基本方法的重要途径。参训辅导员要珍惜机会,克服困难,按时参加,原则上不准请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工作部请假。  

  2.培训期间,辅导员要积极准备发言提纲,交流、分享经验和收获。培训结束时,每人撰写一份心得体会,并于7月20日之前交至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科赵丽娟,邮箱:zhaolj@sdyu.edu.cn,联系电话:58997668。  

  3.辅导员在参加培训前要系统自学:  

  习近平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  

  《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5年修正)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  

  全国高校辅导员培训与研修教材:《高等学校辅导员工作概论》(主编:冯刚、杨晓慧)《思想政治教育原理与方法》(主编:骆郁廷)《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主编:郑永廷、徐建军)《社会工作方法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运用》(主编:王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比较研究》(主编:王宏维、 郑永廷)《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方法》(主编:佘双好)《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经典著作选读》(主编:黄蓉生)《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主编:翁铁慧)《高校辅导员职业生涯规划》(主编:翁铁慧)《大学生管理研究》(主编:杨晓慧)  

  学校学生教育管理有关制度文件。

 

 

  学生工作部   

  2017年7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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