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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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新聘教职工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09 12: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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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学校年度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16年新聘教职工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范围

  2015年度、2016年度入职的新聘教职工(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培训时间

  学校集中培训时间:2016年8月24日—25日。参加培训的教职工于2016年8月24日上午8点40分到图书馆学术会议厅(图书馆一层东侧)签到。

  各单位自主培训时间:2016年9月—2016年12月。

  三、培训内容

  培训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集中培训”。主要内容有学校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介绍、相关职能部门介绍政策和规章制度、各类专题讲座,旨在让新聘教职工了解学校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熟悉校情,掌握教师工作规范、教育教学方法、科研方法、职业生涯规划等。由人事处负责组织;第二阶段为“分类培训”。开展师德师风教育,组织学习教学、科研和辅导员、班主任等工作规范,建立和完善青年教师导师制度和青年教师担任助教工作制度。指定本学科或方向的学科带头人或学术骨干担任其指导教师,负责其教学、科研工作。指导新聘教师尽快熟悉教学体系与框架,全面掌握教学方法与技巧,出色地独立完成教学任务,同时将新聘教师纳入科研团队或学术梯队进行培养和使用。由新聘教职工所在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安排组织。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四、培训要求与措施

  1、为保证培训实效,严格考勤管理。新聘教职工应提前安排好自身工作,确保准时参加培训。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提前请假,现场考勤。无故不参加培训的,根据学校考勤管理规定处理。

  2、参加培训人员应认真做好培训笔记,自觉遵守培训纪律,不迟到、不早退。

  3、各单位应积极为新聘教职工培训创造条件,协助新聘教职工完成学校和单位安排的培训任务。

  4、新聘教职工参加培训的考勤、考核等情况,将作为新聘人员试用期满考核、转正定级等的依据之一。

  联系人:梁作华  联系电话:58997109

 

 

  人事处  

  2016年8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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