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5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32号)文件精神,推动学校“双轮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彰显青年政治院校的办学特色,促进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创新和研究创新,经研究决定,自本年度起实施“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培育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立足我校办学定位,突显团属院校政治属性,以科研项目为依托,以科学研究促进工作创新,以工作成效支撑科学研究,凝练学术研究特色,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打造思想政治教育品牌,服务人才培养中心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事业发展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力量。
二、项目类别
培育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个类别。重点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
三、申报要求
1.培育项目重点扶持应用型研究。申报项目要具有实际应用价值、明确的整体思路和务实有效的措施,可操作性强,能够真正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要把推动实践创新与研究创新紧密结合起来,把学术研究融入到具体工作的全过程,从生动的实践中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在取得实际工作成效的同时,培育出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2.申报项目要经过充分的前期调研,选题要具有创新性,符合学校办学定位,体现“双轮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着眼于服务共青团事业发展、大学生成长成才和师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提升,突显“青年”和“政治”特色。
3.鼓励全校教职工积极申报培育项目,发挥教书育人、实践育人、科研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综合作用。申报人应根据项目需要,组建不少于3人的团队,注重吸收青年教职工作为团队成员。支持跨学院、跨部门、跨专业的协同创新。团队成员必须实际参与项目实施并承担具体研究任务。
4.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1个项目。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与3个以上项目的申报。
5.申报人可根据《2016年度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培育项目选题指南》申报,也可自行选题、设计项目。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
1.申报人须填写《2016年度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培育项目申请书》。A4纸正反印制,一式5份,报送至党委宣传部。联系人:苏鹏,联系电话:58997566。申报材料须提交电子版,邮箱:xcb@sdyu.edu.cn。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
五、立项评审
1.成立项目评审小组,负责项目的评审和管理。由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聘请校内外专家为成员。项目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项目评审小组将于6月初对申报项目组织评审,并公布立项结果。
六、结项要求
1.申报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鼓励持续拓展实施,经过长期培育,努力打造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品牌和研究特色。
2.项目评审小组将组织项目中期检查。
3.项目最终成果可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题。
七、经费管理
项目经费的使用要严格遵守《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科研基金管理办法》等规定。
附件:
1.2016年度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培育项目选题指南
2.2016年度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培育项目申请书
党委宣传部 科研处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