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3-28 09:44:00
来源: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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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省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要求,学校按照专业计划1:4分别划定校考专业合格线,播音与主持艺术158.40分,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编导)75.36分。
序号
专业名称
科类
计划
备注
1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文
83
158.40并列11人
艺理
12
2
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77
3
点击【成绩查询】进入查询页面,输入14位考生号和姓名即可查询。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