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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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精品课程建设总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3 11: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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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精品开放课程建设总结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5〕67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对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工作进行总结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5〕37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精品课程建设总结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结工作范围

  十二五期间(2011-2015)所有获批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精品课程的项目团队及所在教学单位。

  二、总结工作安排

  1.凡是”十二五”期间立项的精品课程必须迁移到学校的网络教学综合平台上,已在学校网络教学综合平台运行的精品课程要及时更新维护。

  2.各项目团队要按照精品课程申报表上制订的课程建设规划完成相应的任务。

  3.各教学单位组织开展本部门的精品课程建设总结工作。各项目团队分别对承担的精品课程的建设、应用以及课程维护情况进行系统总结,形成文字材料。

  4.在各项目团队总结的基础上,各教学单位对本部门总结工作组织开展情况、课程建设与应用维护情况进行总结,对典型经验进行提炼,对学校精品课程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形成文字材料。

  5.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和各项目团队的文字总结材料以及各精品课程网站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三、总结材料报送

  1.报送内容

  各教学单位的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总结材料;各项目团队的精品课程建设总结材料。

  2.报送时间与要求

  请于2015年11月30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gy@sdyu.edu.cn,联系人:代桂勇,联系电话:58997148。

 

 

  教务处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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