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职员工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拟对我校一批试用期满和聘期满的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试用期满和聘期满的所有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考核根据其受聘岗位性质不同分为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两种类型,针对受聘岗位不同,具体考核内容各有侧重。
1.专业技术岗位:依据岗位职责和任务,重点考核完成业务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果。
2.管理岗位:依据岗位职责和任务,重点考核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工作成效。
用人单位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及被考核人的岗位性质,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
三、考核程序
详见附件2。
四、组织领导
成立由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考核工作组,考核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学校本批次试用期满、聘期满人员的考核工作(辅导员考核由学生工作部(处)统一组织,教学管理人员考核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其他人员考核由人事处统一组织);用人单位成立由单位党政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五、考核结果及使用
1.试用期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学校根据最终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2.聘期满考核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次。学校根据最终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六、有关要求
1.本次试用期、聘期考核工作是规范学校教职工管理、健全试用期、聘期考核制度、明确教职工岗位职责、确立教职工与单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基础工作,希望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考核工作。
2.各单位须将附件中涉及的《登记表》、《统计表》、《测评票》与述职报告进行汇总审阅。纸质版于2015年11月30日前报人事处人才科(办公楼102室)。
联系人:崔师锐 联系电话:58997106
附件:
1. 参加本次试用期、聘期期满考核人员名单(略)
2. 教职工试用期、聘期期满考核流程
3. 教职工试用期、聘期期满考核登记表
4. 教职工试用期、聘期期满定量数据统计表
5. 教职工试用期、聘期期满考核测评票
人事处
2015年11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