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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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本科专业进行分类排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01 17: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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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实施本科高校拨款定额改革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5]36号)和《关于改革拨款定额鼓励本科高校特色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学校拟参加本科高校拨款定额改革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对所属本科专业进行研究,按照专业是否符合学校重点发展方向和办学定位,学科专业优势和特色是否鲜明,或是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并在全省同类专业中处于优势地位进行排序。

  二、学校属于升本不足5年且未经过教育部合格评估的本科高校,按照教育厅的文件精神,所属本科专业只分A类和B类。因此,学院在分类排序时只分A、B类,并结合A、B类的要求分析是否具备条件,即归类理由,包括专业人才培养定位、招生规模、就业率、社会需求预测、师资水平、专业建设投入以及仪器设备原值等。

  三、已被省教育厅列为预警专业目录的专业不得列为A类专业。学校已设本科专业中被列入预警专业目录的专业有:国际经济与贸易、公共事业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财务管理、汉语言文学、英语、市场营销。

  四、拟列为A类的专业要认真总结该专业的定位是否符合学校定位和重点发展方向,学科专业优势是什么,优势是否明显,特色是什么,是否鲜明;或者对该专业在全省本科院校同类专业的优势和地位进行论证,搞清楚专业的比较优势。

  五、所有本科专业均按要求填写《普通本科高校拨款定额改革专业划分一览表》。

  六、所有材料请务必于12月4日16:00之前交到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室。联系人:代桂勇,电话:58997148。

 

  附件:

  1.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拨款定额改革专业划分方案制定要求

  2.普通本科高校拨款定额改革专业划分一览表

 

 

  教务处  

  2015年12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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