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总结升本以来我校科研工作所取得的经验,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激励全校教职员工在“十三五”期间深入贯彻落实学校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挥科研在决策咨询、理论指导以及服务教学服务社会中的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在2015年11月召开的科研工作会议上,表彰一批学校升本以来在科研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奖励项目与名称
1.科研工作先进集体:部门领导重视,组织有力,重视凝练科研团队,科研成绩突出,在全校起到模范示范作用。
2.科研工作先进个人:在课题立项、科研成果(论文、专著)发表、到账科研经费、科研成果获奖、服务社会等方面成绩突出。
3.科研工作优秀博士:在课题立项、科研成果(论文、专著)发表、到账科研经费等方面成绩突出。
4.科研工作单项奖:分别表彰在学术论文发表、课题立项、科研到账经费、科研成果获奖、社会服务方面等方面的冒尖人才。
二、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
1.“科研工作先进集体”以部门为单位组织申报,其它奖项个人申报,本部门统一汇总。
2.申报“科研工作优秀博士”奖,必须是取得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且可同时申报“科研工作先进个人”奖。
3.各部门和个人根据评选办法要求(附件1)进行申报,分别填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申报书(附件2)、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申报书(附件3)、科研工作优秀博士申报书(附件4)以及科研工作单项奖申报汇总表(附件5)。
4.申报材料由各部门把关、审核、上报。申报材料中涉及到2015年的科研成果需同时报送成果原件。
三、评选程序
1.量化赋分:科研处组织评审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量化赋分。量化办法执行《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关于期刊、著作、课题分类与科研成果量化的规定》(试行)(山青院字2012(57)号)文件规定。
2.审核评定:学术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量化赋分排名结果进行审核和终评。
3.学校行政审定拟受奖集体或个人。
4.对拟受奖集体或个人名单公示。
四、表彰奖励形式
学校将对评选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请各单位、各部门在认真总结本单位、本部门科研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依据相关评选标准、办法,认真做好评选和推荐工作。申报材料以部门为单位于2015年10月29日下午4:30前报送到科研处。联系人:郭秀红。同时将电子版打包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yc@sdyu.edu.cn)。
科研处
2015年10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