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去年,学校按照省委有关要求,对我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进行过一次规范清理。今年上半年,省委组织部协调审计、财政、工商等部门,对公职人员在企业兼职和出资办企业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普查。上月,省委组织部通报了有关普查情况,我校仍有部分公职人员存在突出问题。根据省委要求,各单位需认真开展公职人员违规在企业兼职和出资办企业情况进行规范清理工作。现就我校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逐人调查核实
各部门、各单位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所属的每一位处、科级干部,逐人核实。同时,每一位领导干部需如实填报《关于个人违规在企业兼职和出资办企业情况汇总表》(附件),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
二、按时报送材料
各部门、各单位要形成规范清理工作情况报告,并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关于个人违规在企业兼职和出资办企业情况汇总表》,于9月11日15:00前,报送党委组织部。
三、有关要求
1、根据省委要求,凡不符合规定的,要一律免去或由本人辞去所兼任(担任)的职务;对涉及出资办企业的,要一律从企业退出。清理过程中发现违规违纪的,要进行严肃处理。这次清理工作完成后,如再发现有在企业兼职和出资办企业情况,将从严从重进行处理。
2、学校规范清理工作情况将上报省委组织部,年底前,省委组织部将会同省审计、财政、工商部门再对全省公职人员在企业兼职和出资办企业情况进行了一次复核复查,凡未规范清理到位的,严肃处理当事人,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本次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共同负责,亲自领导组织,把通知要求尽快传达到所属处、科级干部,对于传达通知要求不到位、核实排查不细致、报送材料不准确、不及时,或者干部本人未能如实向组织报告情况,不能按要求及时辞去兼任职务、从企业退出的,将按规定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当事人责任和工作人员责任。
附件:关于个人违规在企业兼职和出资办企业情况汇总表
组织部
2015年8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