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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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期末和暑期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29 15: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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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期末和暑假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确保学校安全稳定有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抓好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和暑期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要采取多种方式方法,针对防火、防盗、防诈骗(网络诈骗、网络谣言)、防传销、人身财产安全、交通安全和饮食安全等方面开展一次假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要提醒学生注意回家、返校途中的交通安全,注意假期外出访友、旅游、实习实践等活动中的自身安全,加强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由于暑假学生宿舍进行调整,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防止被盗。

  二、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放假前,除学校组织的安全检查外,各单位要组织人员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防安全生产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重点检查所属场所(室内)的电器设备、用电线路是否完好;门窗是否牢固;机房、财务室、各类仓库、学生实习、实训点等重点要害部位的治安、消防制度是否落实;检查要认真、细致、全面、彻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部门。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安全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三、落实安全制度,确保校园假期安全

  1、今年是省高校工委开展的安全制度落实年,按照学校安全制度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本部门安全制度没有修订完善的,要在暑假期间完成后,统一汇总保卫处综合科。

  2、暑假期间,严格对进出校门的车辆、人员和物品进行检查登记,凡是出校门的物资,必须由主管部门办理物品出门证手续。

  3、认真落实学校防汛工作预案,各部门辖区内有漏雨、危房、排水不畅等情况的,要及时报告维修。

  4、加强对暑期建筑工地的安全监督,规范施工现场及工人生活区的安全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安全教育和落实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暑期实训教学、社会实践活动和考研辅导的安全管理工作

  暑假期间,各学院组织的实训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务求做到“精心组织、精心实施”,切实保证师生安全。要严格审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及其他学生集体活动,确需组织活动的,要制定安全管理方案,逐项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备案活动安排、去向、人数、带队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各有关学院和学生管理部门要做好暑期内返校参加考研辅导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确定专人负责返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加强返校学生住宿管理,严禁外来及无关人员进入学生宿舍。

  五、加强假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暑假期间,保卫处实施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时间及联系方式见校园网。各单位要安排好暑假期间的人员值班,配电室、机房、水泵房等重点要害部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保持在位,因故离开校区要向本单位负责人请假,并保持通讯畅通。加强安全信息的收集、互通和报送工作,值班期间,遇发生治安案件或出现意外事故时,按学校应对突发事件预案处置。

  为便于暑期遇有情况能够及时联系,请各单位将值班表及联系方放假前发保卫处邮箱(bwc@sdyu.edu.cn)。

 

 

  保卫处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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