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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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暑假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02 12: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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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暑假即将来临。为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和学校稳定,现就学生暑假安全教育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暑期历来是事故高发期,各学院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部署到位、落实到位,确保安全与稳定。

  二、做好暑假值班工作,确保通讯畅通

  暑假期间,有考研留校学生的学院要按照学校要求安排好值班,值班表按时上报学生工作处。分管领导、全体辅导员手机要24小时畅通,随时掌握学生动态,确保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

  三、认真做好暑假期间留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学院要掌握留校学生的动态信息,在留校学生中确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收集反馈工作。要教育留校的学生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不在宿舍使用违章电器,不酗酒滋事,不留宿外人;学生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的发生。

  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警示教育

  1.学院、个人原则上不准组织学生外出打工,也不得接受校外团体、个人等作为中介来我校进行招工。

  2.引导学生在从事实践活动、打工之前,一定要对该单位进行必要的核查,防止上当受骗,更不要误入传销组织。

  3.加强在外实习学生的教育管理。辅导员、班主任要密切掌握在外实习学生的情况,时刻提醒他们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4.告知学生人身财产受到侵害侵犯时,要第一时间报警,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各学院要通过班会、微信平台等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避让行驶车辆;不乘坐不具备营运资质的载货汽车、超员机动车和其他存有安全隐患的车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六、做好汛期防汛防溺水工作

  天气炎热,降雨增多,各类自然灾害易发多发。辅导员、班主任要帮助学生在思想意识上构筑珍爱生命的防线,充分告知学生在校和离校期间均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或水情不明的水域游玩、游泳或洗澡。外出时提前、及时了解汛期信息,有效避免安全风险。

  七、进行文明礼貌教育,展现大学生风采

  要加强学生的文明礼貌教育,引导学生暑假回家与家人、朋友团聚时,谦虚谨慎、自重自爱、遵守规范、尊重他人,以优雅的举止、真诚的语言、热情的态度展现山青院学生的良好形象。

  八、要求学生在暑假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经常同家人、老师保持联系。

  九、引导学生、学生家长关心、关注学校

  暑假正值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进行中,各学院要教育引导学生以及通过学生影响带动学生家长关心关注学校发展,为学校招生做宣传,做学校的“代言人”。

  请学生家长仔细阅读《就学生暑假致家长的一封信》(见附件)。

 

 

  学生工作处 

  2015年6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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