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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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15-2016学年第1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1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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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

  2015-2016学年第1学期各专业的教学执行计划与教学任务已在教务系统中下达,各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按照教务处与教务系统的要求,做好2015-2016学年第1学期各专业教学工作的安排。

  一、总体安排

  1. 教学时间安排:下学期教学周原则上为21周,第20周考试,第21周安排实践教学。

  2.如果部分专业的集中实践环节安排在1-16周内,则理论教学周顺延;如果集中实践环节采取分散方式不影响理论教学,理论教学周不顺延。

  3. 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节假日当天的课程不予补课,调休日的课程参照国家安排进行上课。

  二、教学任务落实时间及操作步骤

  1.教学任务由各开课部门负责落实。各院(部)教务管理人员请在5月31日之前完成系统中的教学任务落实安排。

  2.各教学院(部)教务系统操作人员进入教务系统,在教学计划管理----报表打印—教学任务打印中,选择“学年、学期、学院”,点击“下达任务”,调看、打印本院(部)2015-2016学年第1学期(即2012级第7学期、2013级第5学期、2014级第3学期)由本院(部)担任的开课任务。

  3.各开课部门根据本部门及全院相关教师的情况,及时落实并在系统中录入每位教师担任教学任务的班级情况。主要操作路径:教学计划管理----教学任务管理----计划任务安排。

  三、教学任务落实的要求

  1.合班安排:原则上请优先在专业内部合班,其次考虑学院内部合班,如果不得不跨学院,请与专业内其他公共课程沟通协调后统一合班方式。

  2. 教室要求:非艺术类专业理论课请选择“多媒体教室”。下学期需要全程录像且上课人数不超过121人的课程请在落实教学任务时选择“录播教室”,同时填写附表1,学院签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将在排课时酌情安排。

  3.需要规律使用机房的课程,即周学时为n.0-n.0的课程,请务必按照下面方法操作:

  在计划任务安排操作里,新增教学班后,在弹出的“计划任务安排操作”窗口的下半部分“实验任务信息”里,点击“实验任务安排”按钮。在弹出的“实验课独立安排教师”窗口里左侧部分点击某一课程记录,按照实际情况修改下方的信息,例如“人数”、“任课教师”。请务必维护“序号”和“场地要求”。

  例如:2012级信管专业两个行政班合班上理论课,在安排实验课时需要分班上机。先点击一条课程记录,序号填1,人数为38人,选择场地为机房,点击保存,则右侧将出现一条选课课号后缀为A的课程。按照同样方法操作另一条记录,序号填2,保存后右侧将出现一条选课课号后缀为B的课程。

  如果实验教学不分班,则“序号”一栏均填1。

  关闭“实验课独立安排教师”窗口,完成其他计划任务安排操作。

  3.需要聘请校外专家或其他学校教师任课的课程,要提前确定外聘教师人选,并以本人姓名申请工号,请需要新增外聘教师的开课部门尽快联系人事处崔老师,联系电话:58997106。

  4.部分课程的任课教师分散在各部门,相关教师可与开课部门联系,进行相应课程的安排。

  5.对上课时间有特别需求的教师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由院(部)分管教学工作领导对本院(部)教师提出的特别需求进行严格审核、排序后,将附表2报送至教务处。

  

 

教务处   

                    201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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