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确保实践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精神,依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与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类别
按照分类建设与管理的原则,学校将实践教学基地划分为校级实践教学基地和院级实践教学基地两类。院级实践教学基地是指主要面向一个学院或专业,以满足课程实践、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社会实践等实践性教学活动为主要目的场所;校级实践教学基地是指面向学校多个学院或专业群,不仅能为课程实践、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社会实践等实践性教学活动提供场所,而且能够实现校企在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的建立、科学研究、大学生就业等领域的深度合作。
二、申报条件
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应符合《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申请校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在学院原有已签订协议且正常运行的实践教学基地的基础上申报。
三、立项原则和办法
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采取项目制管理,注重质量和实效。
院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采取随报随审的办法。本年度拟立项建设20个相对稳定、能较好满足实践教学需要的院级实践教学基地,每个项目资助建设经费1万元,项目建设期为1年。
校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采用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组织与管理。在学院申报的基础上,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学校支持建设项目与项目经费额度。本年度拟立项建设4个比较稳定、能很好满足实践教学需要、有实质性深度合作、具有示范性的校级实践教学基地,项目平均资助建设经费5万元,项目建设期为2年。每学院申报不超过两项。校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同时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的培育项目。
四、申报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积极组织申报和建设工作,求真务实,重点做好实践教学基地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教学条件、指导教师队伍、实践项目设计与建设、质量监控等方面工作。
院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申报需提交《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校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申报除了提交《申请表》(一式五份),还应提交原共建协议书、单位简介、建设方案、实践教学档案等支撑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校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申请表及支撑材料,于2015年6月5日下午5点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人:张恩韶,电话:58997521。
附件:
1.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申请表
2.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实践教学基地挂牌申请表
3.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协议书(样本)
4.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实践教学基地评估标准
教务处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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