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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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7 1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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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

  为了做好2015年度大学生学科竞赛立项工作,根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和《<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重点支持省级及以上的面向本科生的学科竞赛项目,主要包括依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的总体规划和教育部、财政部批准的大学生学科竞赛资助项目,以及其他影响力大、覆盖面广、对学生能力培养能起到积极推动的竞赛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体现创新性和学科专业特色。

  2.覆盖面要广,尽可能使多个专业、年级甚至全校学生都有参与机会。

  3.竞赛实施方案切实可行、较为合理。

  4.竞赛活动预期效果好。

  三、申报程序

  1.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类型对照申报。学科竞赛项目按照举行的频度分为定期举办的学科竞赛和非定期举办的学科竞赛。

  (1)定期举办的学科竞赛初次立项申报项目,须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2014年获批立项并完成结项工作的定期学科竞赛项目(见附件2),本年度须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申报表》中竞赛说明及配套条件之外的其他部分(见附件2)。2014年获批立项、但无故未完成结项工作的学科竞赛项目(见附件3),原则上不再立项,如有特殊情况须提交相关说明材料经过审核后方可重新立项。

  (2)非定期学科竞赛项目随报随审。

  2.承办单位对学科竞赛项目申报书进行审查,并将项目申报材料汇总交教务处(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4)。

  3.教务处对申报的学科竞赛项目组织评审,公布立项名单。

  4.对未按时提交申报项目材料的及未经审批,自行组队参加的各类学生学科竞赛,学校原则上不予资助和奖励,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各二级学院或个人自行解决。

  四、经费管理

  1.经评审立项后的竞赛项目可获得学校专项经费支持。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竞赛工作合理安排使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足部分可由承办单位通过学校“院部学科竞赛培育经费”等统筹解决,再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自行解决。经费报销须由承办单位负责人和学科竞赛分管负责人审核签章,再经教务处签字确认、备案后,报财务处审批报销。

  2.经费使用范围根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和《<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要求列支。经费使用遵循必需、节约、有效原则,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院(部)于2015年5月15日下午5点前将定期举办的学科竞赛纸质版申报表、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电子版发至以下邮箱:sjjxglk@sdyu.edu.cn。如有疑问,可咨询张恩韶老师,联系电话:58997521。

  附件:

  1.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申报表

  2.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14年度获批结项定期学科竞赛项目汇总表

  3.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14年度获批未结项学科竞赛项目汇总表

  4.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2015 年度学科竞赛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5年5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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