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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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1 15:20:0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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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七个“防灾减灾日”,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转发< 山东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教计字(2015)2号文件)精神,自5月11日至17日,开展以“科学减灾、依法应对”为主题的“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进一步营造学校防灾减灾的宣传氛围,增强师生防灾减灾意识,普及推广防灾减灾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意识

  防灾救灾工作意义重大,各单位各部门要从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的高度,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宣传工作,把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抓紧抓好。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方案,明确职责和活动内容。通过宣传周活动,切实增强师生的防灾救灾意识。

  二、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文化宣传,推进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普及

  紧紧围绕“科学减灾、依法应对”的活动主题,通过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栏、展板、条幅等多种形式在校园内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普及,健全防灾减灾机制,完善防灾减灾方案,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弘扬防灾救灾文化。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营造全校师生积极参与防灾减灾的文化氛围。

  活动期间,在全校师生中积极组织开展“四个一”活动。一是学校图书馆向师生推荐阅读一本关于防灾减灾的书籍;二是组织进行一次防灾减灾知识的图片展览;三是各二级学院组织进行“防灾减灾教育”主题班会,在学生中开展一次分享避险经历和经验的活动;四是组织开展一次家庭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师生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风险隐患

  学校保卫处会同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处、资产处等有关部门对全校的防灾减灾工作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按照防灾减灾安全要求,对学校内所有建筑物、消防设施、防汛设施、应急物资等进行认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治理措施,进一步提升学校应对灾害风险的能力。

  四、开展防灾减灾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要把师生安全教育和防灾减灾实践活动相结合,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范火灾、地震、洪水等灾害事故的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通过演练,使师生了解学校应急避难场所的位置,熟悉灾害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增长避险知识,提高应急避险的处置能力。

  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于5月15日报学校综治委办公室(电话58997464)。

 

 

  综治委办公室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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