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12〕73号)规定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数量
2015年将遴选产生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400名左右,我省拟推荐一般候选人不超过14名,我校可推荐候选人1名。
二、选拔范围和对象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面向专业技术人员选拔,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工程人选一般从各地区、各部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人选中推荐产生。在遴选推荐工作中,以下人选可优先推荐: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学术技术领军人才或地方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三、选拔条件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三)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四)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推荐程序
学校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委员会具体负责我校申报人员的推荐工作。委员会组织评审推荐会认真审核候选人资格条件,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并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五、报送材料及时限要求
请各单位、部门务必于2015年4月9日前将推荐情况及“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附件1)生成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一览表》、《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报送人事处。待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再报送其他材料。
联系地址:办公楼102房间
联 系 人:崔师锐
电 话:97106
邮 箱:rsc@sdyu.edu.com
人事处
2015年3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