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教务处会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于第9—11教学周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检查内容
1.教学秩序检查。教师到课情况;学生到课率、课堂秩序、学习状态等情况。
2.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是否严格,教学计划的调整手续是否完备;教师教学进度是否与教学日历相符;教师调课手续是否完备。
3.期初补考工作的完成及归档情况检查。命题与批阅质量情况,成绩登记表等相关考试材料齐全规范情况。
4.实践教学开展情况检查。重点检查2011级国际经济与贸易、西班牙语、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播音与主持艺术等5个本科专业的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
5.教研活动检查。包括教研活动是否有计划以及计划是否详细可行,教研室教师听评课、教研活动开展以及教研活动记录情况等。
6.教学质量监控情况检查。院(部)教学督导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干部听课制度落实情况;教师、学生座谈会召开情况及对教师、学生所提意见建议的反馈情况。
二、教学检查方式
1.采取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通过集中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教学秩序进行全面检查。
2.各院(部)要认真开展自查活动。既要全面自查,又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推进各项教学工作,要切实查摆、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召开教师、学生、教学管理人员等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做好信息收集、研判和反馈工作。自查结束后,形成自查报告。
3.做好分析总结。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结束后,各院(部)要及时进行总结,既要总结在教学工作中取得的好经验、形成的好做法,又要认真查找问题及问题存在的根源,采取切实措施改进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
三、检查要求与时间安排
1.各院(部)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小组,制定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期中教学自查。
2.4月27日-5月8日为院(部)自查和学校教学秩序随机抽查时间。自查完毕后,各院(部)以书面形式形成自查报告。
3.5月11日-15日为学校集中检查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教学检查结果将纳入学校教学单位年度教学工作评价,各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确保各项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
《××学院(部)期中教师教学情况自查汇总表》
《××学院(部)教研室活动情况汇总表》
《××学院(部)期中教师座谈会情况汇总表》
《××学院期中学生座谈会情况汇总表》
《××学院(部)听课情况汇总表》
《期中教学工作检查教师座谈会记录》
《期中教学工作检查学生座谈会记录》
教务处
2015年4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