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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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寒假期间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14 1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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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寒假即将来临,寒假期间学生返乡探亲、社会交往、外出旅游、社会实践等各种活动增多。为使学生能够安全、愉快、健康、充实地度过寒假,现就进一步加强寒假期间学生安全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育引导学生始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人身安全。

  二、教育引导学生时刻注意交通安全、生活安全。

  春节假期间,教育学生注意自己的生活安全。在家期间保证生活有规律,注意食品卫生和饮食健康;不过量饮酒,以免产生意外;处理好社会关系,防止出现纠纷;生病要及时就医,以免耽误病情。不到江河、湖泊、海滩、水库等易发生危险地带游玩。

  假期放松身心的同时不要放松学习。教育学生按照《致山青学子的一封信》要求完成寒假作业;引导学生主动参加寒假社会实践并撰写社会实践报告;要求学生多读书,读好书,积极撰写读书笔记。

  提醒学生注意回家、返校途中的交通安全,不搭乘“黑车”,不允许任何学生包车或乘坐包车,不乘坐超载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在旅途上要时刻注意自身财物安全,防止不法分子盗窃财物;旅途过程中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长途旅程的学生要尽量结伴。

  注意假期外出访友、旅游等活动中的自身安全,特别强调防止被传销组织欺骗和利用,防止发生失联事件,教育引导学生规范网络行为和注意个人信息安全,提防网络诈骗和电信诈骗,加强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

  三、教育引导学生注意防火、环保节约过春节。

  冬季气候干燥,天气寒冷,用电负荷大,是火灾多发季节。离校前,务必把室内的所有电源切断,关好门窗,确保安全,严禁在电源周围堆放易燃物品(如被褥、书籍等)。

  教育学生严格遵循电器使用说明,不要私接电线;不要在家中存储易燃、易爆物品;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

  大学生群体是环保的积极倡导者和践行者,应主动不燃放烟花爆竹,环保节约过春节。

  四、教育学生严防偷、抢、骗。

  春节期间是各类案件多发期。要求学生在放假期间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学生证和贵重物品,在寝室内严禁存放现金及存折,防止被盗;教育学生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财务安全,防范盗窃、抢劫、诈骗等案件。外出特别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不要随意乱放,以防被人顺手牵羊;人离开家时,注意随手锁门,谨防溜门盗窃;要注意识别各类信息真假,时刻警惕银行卡、手机短信、电话、网络、邮包等各类诈骗案件。学生预订返校或旅游等车票、机票时,一定要到正规的售票网点购买,防止被诈骗。

  五、教育引导学生注重网络文明。

  教育引导学生能够合理利用网络,合理安排每天上网时间;不沉迷于游戏;不传播和下载带有反动、影响社会安定团结或淫秽内容的信息;注意网络安全,遵守网络道德。

  六、寒假社会实践注重安全。

  各学院要积极策划开展丰富多彩的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实践调研,深入了解各类困难青少年群体的迫切需求,形成寒假调研报告,并组织策划好“寒假归来话收获”主题团日活动。倡导志愿者积极参加服务春运“暖冬行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在火车站、机场、道路客运站、港口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开展引导咨询、秩序维护、重点帮扶、便民利民、应急救援等服务。

  实习学生要服从实习、实践单位的领导,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虚心向指导人员学习,在工作中注意自身的安全;在校外活动,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利益,严禁有损学校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学生工作部(处) 团委

201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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