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新任辅导员:
为帮助新任辅导员掌握当前学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尽快适应工作,经研究,学生工作部将举办新任辅导员岗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系统性的学习和培训,使新任学生辅导员掌握辅导员工作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熟悉学校学生工作运行机制、管理体系和总体要求,掌握辅导员工作的基本知识、基本技巧和相关的规章制度,尽快适应角色转变。
二、培训时间
见《新任辅导员培训日程安排表》
三、培训形式
以专题辅导为主,自学与集中交流讨论相结合。
新任辅导员要系统自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全国高校辅导员培训与研修教材[《高等学校辅导员工作概论》(主编:冯刚、杨晓慧)、《思想政治教育原理与方法》(主编:骆郁廷)、《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主编:郑永廷、徐建军)、《社会工作方法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运用》(主编:王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比较研究》(主编:王宏维、郑永廷)、《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方法》(主编:佘双好)、《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经典著作选读》(主编:黄蓉生)、《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主编:翁铁慧)、《高校辅导员职业生涯规划》(主编:翁铁慧)、《大学生管理研究》(主编:杨晓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条例》、《学生奖励办法》、《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等文件、书籍和制度。
四、培训要求
1.岗前培训是辅导员学习工作基本知识、掌握工作基本方法的重要途径。希望各学院创造条件,妥善安排,确保此次培训任务圆满完成。
2.本次培训时间紧、内容多。参训辅导员要珍惜机会,克服困难,按时参加活动,原则上不准请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和学生工作部履行请假手续。
3.培训期间,辅导员须积极准备发言提纲,交流、分享经验和收获。培训结束时,每人撰写一份心得体会,并于3月20日之前交至学生工作处思想政治教育科赵丽娟,联系电话:58997668。
附:新任辅导员培训日程安排表
新任辅导员培训日程安排表
时间 |
培训内容 |
地点 |
3月10日 上午8:30 |
辅导员的岗位认知和角色定位 |
第四会议室 |
学生班级管理 |
公寓管理与社区文化建设 |
学生资助 |
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的识别与应对 |
3月12日 下午3:00 |
“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辅导员” 新老辅导员座谈交流 |
第四会议室 |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