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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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6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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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 

  2011级第七学期、2012级第五学期、2013级第三学期、2014级第一学期的补考定于2015323日—43日(第四、五周)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补考组织  

  1.上学期期末考试中的跨学院同试卷考试课程按照《跨学院同试卷课程补考安排表》(见附件1)的安排统一进行。全校《大学英语》由外国语学院负责并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学》和《管理学原理》由管理学院负责并具体组织实施;《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由经济学院负责并具体组织实施;《经济数学》、《高等数学》、《线性代数》、《微积分Ⅰ》由信息工程学院负责并具体组织实施;《经济法》由政法学院负责并具体组织实施;《形势与政策》和“两课”由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负责并具体组织实施;《大学体育》由体育部负责并具体组织实施。 

  2.各学院的补考需在规定时间内合理安排,不得影响正常上课。一般考查课的补考由任课教师在第四、五周课余时间内组织实施,公共选修课不组织补考。《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的补考另行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各学院务必提前公布具体的补考安排表、补考学生名单及相应的补考课程,以使补考学生核对自己的补考信息,知晓补考的具体安排。同时及时通知到补考学生本人(特别是2011级本科和2012级专科实习学生),要求其按时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补考。因个人原因而没有及时参加补考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因疏忽遗漏或通知不畅而造成学生缺考的,后果由各学院负责。补考过程中不再办理缓考审批手续,无论何种理由造成的缺考均视为本人主动放弃本次补考机会,教务处不再为其另行组织补考。  

  4.补考考场原则上在本学院学生上课教室范围内插空进行,如果需用多媒体大教室或实验室,请提前与实验设备管理处联系。 

  5.补考监考人员应尽量安排本学院责任心强的教师,不足部分提前与教务科联系协调解决。 

  二、《学院补考安排表》的制作与上报 

  1.各学院要抓紧时间制作本学院具体的补考安排表(2014-2015学年第1学期全校补考学生总名单见附件2),并于2015320日(周五)之前将文本1份(需盖学院公章、分管教学院长签字)报教务科审核存档。 

  2.《学院补考安排表》一律用Word录入,A4纸型、横向设置,其格式、项目与以前相同,《学院补考巡查安排表》不用单独制作,只需在《学院补考安排表》“监考人”之后加一列“巡考人”即可。 

  三、补考试卷的领取、分检与保密 

  1.各学院于2015320日(周五)上午到教务科领取补考试卷,并根据本学院《补考安排表》组织做好填写试题袋、分检试卷等考前准备工作。 

  2.各学院要切实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试卷准备过程中不允许任何学生参与,要杜绝泄密的一切可能。 

  四、补考实施过程中的要求 

  1.各学院要加强《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考生守则》、《监考守则》等考试管理制度的宣传工作,树立良好的考风,确保补考的顺利进行。 

  2.各学院院长、副院长要认真巡视考场。各监考教师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考场纪律。 

  3.每场《监考记录》由教学秘书负责统一汇集,如果发现作弊行为,要求即刻报教务科,以便及时做出通报。正常《监考记录》待所有补考全部结束后一并送教务科存档。 

  4. 每场考试考生需签到确认,签到记录放入试卷袋。 

  五、补考试卷的批阅与成绩的录入 

  1.补考结束后,补考试卷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负责办理具体交接事宜,所有试卷都交至各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完成批阅。 

  2.任课教师要及时阅卷,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补考成绩录入栏录入补考卷面成绩,并打印输出补考学生成绩表(按班级输出打印),具体操作同期末考试成绩录入。补考成绩要及时向学生公布,有错误的要及时更正,公布、纠错结束后,各任课教师要及时将补考试卷及成绩表(一式两份)送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各学院收集整理补考试卷和补考成绩表,将补考试卷整理装入贴好标签的存档试题袋,完成补考材料归档。此项工作要求在412日前结束。 

    

  附件1:《跨学院同试卷课补考安排表》 

  附件2:《2014-2015学年第1学期全校补考学生总名单》 

    

    

  教务处 

                                            201531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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