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确保期末和寒假(春节)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有序,让广大师生员工过一个安定有序、欢乐祥和的假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抓好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要采取多种方式方法,针对防火、防盗、防诈骗(网络诈骗、网络谣言)、防传销、人身财产安全、交通安全和饮食安全等方面开展一次假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要提醒学生注意回家、返校途中的交通安全,注意假期外出访友、旅游等活动中的自身安全,特别强调防止被传销组织欺骗和利用,防止发生学生失联事件,教育引导学生规范网络行为和注意个人信息安全,提防网络诈骗和电信诈骗,加强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要求学生在放假期间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学生证和贵重物品,在寝室内严禁存放现金及存折,防止被盗;严禁在电源周围堆放易燃物品(如被褥、书籍等);离校前,务必把室内的所有电源切断,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二、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放假前,各单位要组织人员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防安全生产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所属场所的电器设备、用电线路是否完好;门窗是否牢固;各类物品器材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财务室、各类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无损;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建设等情况。检查要认真、细致、全面、彻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部门。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安全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放假前,保卫处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全校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放假后,各单位要对分管区域内外加的电器、设备、线路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外加电器、设备要出具安检报告,没有检测报告的一律停止运行。
三、落实安全制度,确保校园安全
放假期间,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加强校门口的管理,严格对进出车辆、人员和物品的登记,要严控不明真相的外来人员滞留校内,并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和场所的巡查监控。西校区人员居住集中,要把防火工作作为重点,车辆应停放在划定区域,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确保消防安全。项目部要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加强对假期施工的建筑工地的安全监督,规范施工现场及工人生活区的安全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安全教育和落实防范措施,特别要注重山林防火教育,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认真落实济南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
春节期间,要遵守《济南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燃放,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而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燃放时间: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规定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期间内,除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外,在二十三时至次日五时不得燃放。
由于西校区人员居住集中、车辆停放密集,为确保人身财产安全,院内任何时间和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教职工如需燃放烟花爆竹,请到东校区篮、排球场。
五、加强假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放假期间,保卫处实施双人值班,值班人员、时间及联系方式见校园网,校园110值班电话:东校区(58997110)、西校区(58996110)。各单位要安排好假期人员值班,配电室、财务室等重点要害部门,要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保持在位,因故离开校区要向本单位负责人请假,并保持通讯畅通。要加强安全信息的收集、互通和报送工作,放假期间,遇发生治安案件或出现意外事故时,要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和保卫处。
各单位值班表及联系方式务于放假前报保卫处(bwc@sdyu.edu.cn)。
保卫处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