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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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次申报“51251”人才培育工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8 14:59:00

来源:人事处

作者:初文捷

编辑:初文捷

复审:初文捷

终审:

终审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51251”人才培育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首次申报“51251”人才培育工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业绩申报。申报人员填写《“51251”人才培育工程量化得分表》,所填报的各类成果项目应为《实施方案》中所列项目,并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如教学工作量及教学质量评价、论文收录证明、转载情况、项目立项结项书、成果及获奖证书等)。

  (二)单位业绩审核。成果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部门审核后确认并公示。

  (三)个人申请。申报人依据量化得分填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51251”人才培育工程申报表》,所在单位结合现实表现,提出推荐意见。

  (四)专家评审。学校学术委员会对各单位上报的人才进行评议,确定入选人才培育工程人员名单。

  (五)公示。对人才培育工程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六)学校审批。学校党委会研究批准人才培育工程人员名单。

  二、申报说明

  (一)首次申报面向全校在职在岗人员。

  (二)申报材料成果为来校工作后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取得的成果,第一完成单位须为“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博士后期间取得的成果不计算在内。

  (三)《“51251”人才培育工程量化得分表》包括2010年前量化得分表、2010年至2014年量化得分表、2015年量化得分表、2016年量化得分表、2017年量化得分表、2018年量化得分表、2019年量化得分表(按半年计算),共计7部分。申报人员对照《教师绩效评价标准表》《教学项目量化标准》《科研项目及成果量化标准》依次填写,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将总分填入《山东青年政治学院“51251”人才培育工程申报表》。

  (四)2015年之前的年度考核结果(A1)、教学工作量(B2)、教学质量与效果(B3)学校统一赋分。A1年度考核结果分值为90分;B2分值非教学秘书人员为100分,符合条件的教学秘书在100分的基础上,累加其任职得分;B3分值为98.5分。2015年之后(含2015年)的年度考核结果(A1)、教学工作量(B2)、教学质量与效果(B3)以年度考核和教务系统中的记录为准。

  (五)鉴于全校尚未全面推行教师岗位分类管理,除经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外,本次申报按照教学科研型绩效评价权重计算绩效分数。

  经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参加教师岗位分类管理试点的教师,试点期内可按照不同教师类型的绩效评价权重计算年度绩效分数。

  (六)《山东青年政治学院“51251”人才培育工程申报表》一式三份,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处各执一份。各单位填写《“51251”人才培育工程申报汇总表》,按照不同层次分别推荐,每个层次内按得分由高到底排列。以上申报材料于10月17日前提交人事处,电子版发至邮箱rsc@sdyu.edu.cn。

  三、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9.18-9.30

业绩申报

各单位

10.7-10.11

单位业绩审核

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各单位

10.14-10.17

个人申请

各单位

10.18-10.22

专家评审

学术委员会

10.22-10.25

公示

人事处

10.28-10.30

学校批准

学校党委会

 

人事处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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