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09 09:44:00
来源:团委
作者:
编辑:
复审:
终审:
各学院、学生组织:
根据《关于开展文明集体、学风示范班级创建活动的通知》(山青院团字【2017】22号)要求,现将2017-2018学年文明集体、学风示范班级创建名单进行公布。请各单位根据创建要求和参照指标,督促各集体、班级制定创建方案,落实创建计划,结合学院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团委于规定时间内统一安排组织对文明集体和学风示范班级的创建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对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考核和验收。
附件:2017-2018学年文明集体、学风示范班级创建名单
团委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