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研究》(2026年第1期)刊发我校教师裴东升的学术论文《基于“生之谓性”的性善论推定——以孟子“小体”“大体”之辨为中心》。

文章认为,孟子的人性论并未逸出前人“即生言性”的传统,孟子所反对的是告子等人将“生之谓性”理解为人天生仅有以“食色”为代表的生理欲求,而将“仁义之道”视作对人的天性的扭曲与规制。因此,孟子在“天生本有”这一维度上将人的身体区分为“小体”“大体”,并指出天之生人既有“小体之生”,也有“大体之生”,前者为四体,后者则为“四心”,共同构成天生之“才”。耳目“小体”有视听的官能,“心”则有“思”的官能,前者追求声色味臭等感官满足,后者则追求礼义,并对前者形成调节,两者相成以“践形”而为善,从而证成性善。因此,孟子“即心言性”既接续了“生之谓性”的人性论传统,又对其进行了创造性转化,其“道性善”的用意在于“以性言善”,从根本上维护“仁义之道”作为“人之道”的唯一性与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