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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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生“学习标兵”和学生“宣讲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6 14:28:25

来源:学生工作处

作者:赵丽娟

编辑:毛田惠

复审:毛田惠

终审:石瑞宝

终审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学校以“百年荣光·我心向党”为主题,依托线下线上多平台,深入课堂、社区多阵地,形成双线结合、互促互补、齐头并进的学校思政新格局,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激发全体学生爱党爱国热情。各学院充分发挥学科专业的特色优势,齐发力,共同打造“五个一百”系列活动。同学们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展现了当代青年爱党颂党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面向全体在校生开展学生“学习标兵”和学生“宣讲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 学生“学习标兵”

1.思想品质优秀。个人自我要求严格,工作作风严谨,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性和典型感召力,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正确。

2.理论学习扎实。能够按时参加学校、学院安排的各项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简史》、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等内容。

3.学用结合显著。能够把学习成效体现到具体工作中,学史力行。

(二) 学生“宣讲先进个人”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注重党的理论学习与研究,党性原则强,有正确的党史观。

2.政治立场坚定,工作作风正派,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3.积极加入校院两级大学生宣讲团,在学校党史宣讲活动中表现活跃、成绩突出,宣讲质量高、效果好。

三、评选方法

1.宣传动员

各学院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师生充分认识评优评先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评优评先活动。

2.推荐申报

各党支部根据通知的评选条件自主申报,认真填写申报表。

3.组织评审

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汇同相关部门按照评选条件,对各学院推荐的标兵、先进个人进行评审,拟定表彰对象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公示。

四、时间安排

12月10日前,各学院完成评选和推荐工作,并将相关表格(见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学生工作部,邮箱:110032@sdyu.edu.cn。


宣传部 学生工作部

2021年12月6日

  • 附件【推荐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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