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营造人人慈善的社会氛围,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鲁办发〔2010〕30号)和山东省民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响应山东省慈善总会倡议开展2021年“慈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鲁民〔2021〕89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1年“慈心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原则
依法组织、公开透明、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二、捐赠主体
全校在职教职工、离退休人员。
三、捐赠标准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鼓励和倡导个人捐赠1天的经济收入,离退休人员捐赠1天的生活费。
四、捐赠方式
为了使工作既能落到实处,又体现自愿、奉献原则,保证募捐任务的完成,我校采用签名确认方式进行(名单发送部门邮箱),各单位各部门将“慈心一日捐”统计表经个人签字确认后(特殊情况本人不能签名的,经本人同意,可代签),于12月10日前送交办公楼东区126室。同时,将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发送至校慈善工作站邮箱:csgzz@sdyu.edu.cn(电子版捐款名单和未捐款名单分开统计)。
为方便教职工捐赠,使捐赠者享受政策规定的免税优惠,学校决定从自愿参加“慈心一日捐”活动的教职工12月份工资直接扣除捐赠,离退休人员可捐赠至退休工作处,汇总后统一交财务处。
联系人:崔老师,联系电话:58997658。
学校慈善工作站
202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