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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核心知识

发布时间:2022-03-24 15:14:40

来源:后勤管理处

作者:董晶

编辑:董晶

复审:

终审:傅斌

终审

1、肺结核是长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慢性传染病。

2、肺结核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播,人人都有可能被感染。

3、咳嗽、咳痰2周以上,应当怀疑得了肺结核,要及时就诊。

4、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掩口鼻,戴口罩可以减少肺结核的传播。

5、规范全程治疗,绝大多数患者可以治愈,还可避免传染他人。

6、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被诊断为肺结核后,应当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

7、学校是人员密集的场所,一旦有肺结核病例,容易发生结核病聚集性疫情。新生入学体检时应接受结核病检查。不同年龄段的学生检查项目不同,可包括肺结核密切接触史和可疑症状询问、结核菌素皮肤试验、胸部X光片检查等。

8、学校发现确诊的肺结核病例后,与病例直接接触的人员,主要包括同班师生、同宿舍同学,应积极配合接受密切接触者筛查。

9、确诊的学生肺结核患者应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休学诊断证明休学治疗,并按要求定期接受随访检查。经过规范治疗的学生患者,病情好转凭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复学诊断证明和有关检查结果方可复学。

10、养成勤开窗通风的习惯,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膳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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