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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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教职员工请假流程上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5 10:34:28

来源: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作者:王大龙

编辑:王大龙

复审:

终审:张杰

终审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员工考勤管理,学校基于“一站式服务大厅”开发了“疫情防控教职员工请假”应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体教职员工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离济,如果离济,如实报告事由、目的地;如果请事假、病假,如实报告事由、目的地;不得漏报、瞒报;请假1天及以上,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学校教师管理专班审批。中层干部请假执行双批准制度,除教师管理专班批准外,还需通过中层干部请假流程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行动。

使用说明:

1.应用入口

智慧校园融合门户-->服务大厅-->服务中心-->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疫情防控教职员工请假

2.请假审批流程

(1)二级学院教职员工请假审批流程

申请人线上办理-副院长/副书记审核-院长/书记审核-教师管理专班负责人审批-人事处劳资科备案

(2)职能部门教职员工请假审批流程

申请人线上办理-部门负责人审核-教师管理专班负责人审批-人事处劳资科备案

人事处联系人:王大龙 联系电话:58997108


人事处 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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