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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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3 09:01:35

来源: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作者:刘栋

编辑:刘甲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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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

根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双师型”教师管理办法》(山青院党办字〔2021〕27号)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组织开展我校2023年度“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1.为高质量地完成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任务,按照学院《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实施方案》中要求:“2023年末,(1)学校专任教师中,有企业工作或实践经历的教师占比达到50%以上,其中承担专业课程的教师占比达到80%以上;(2)外聘教师中行业、企业、实务部门等兼职教师占比超过30%,其中专业课外聘教师中超过50%”。请各院(部)对标上述任务目标,按照学院及各专业“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标准等相关要求,开展2023年度“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确定人选在本学院(部)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2.各学院(部)如需修订本单位“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必备条件,请各院(部)经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将新修订的“双师型”教师管理办法于2023年12月1日12:00前报学校人事处(办公楼116室)备案。备案材料包括: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盖章纸质)、新修订文件的修订情况说明(盖章纸质)、新修订的文件(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纸质和电子版)。

3.各院(部)完成认定工作后,于2023年12月15日12:00前,汇总纸质版《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一份,签字盖章)、《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一份,签字盖章),交至学校人事处(办公楼116室)备案,并将上述盖章、签字后的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打包发送至szgl@sdyu.edu.cn。

联系人:刘老师 郑老师 联系方式:0531-58997109


人事处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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