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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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师资培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20 17: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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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专业建设与发展,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现就申报学校2016年度师资培训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形式

  (一)非学历(学位)进修培训

  1.国内访问学者项目

  2.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3.在职进入博士后工作站从事兼职研究工作

  4.挂职锻炼等其它形式的社会实践

  (二)学历(学位)进修

  在职攻读博士学位

  (三)参加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高级证书考试、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

  二、几点说明

  1.各单位要根据专业建设目标,在确保教学、科研等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统筹研究制定师资培训计划,年度脱产攻读博士学位、访学等师资培训的人员不超过本部门教职工总数的15%。培训计划落实过程中按上级及学校相关项目申报程序办理,除上级经费资助项目另有要求外,校内经费资助项目计划均应在年度内实施或完成。

  2.学校资助的国内、国际访学项目等进修项目按照学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及配套文件、《教职工非学历(学位)进修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的条件申报。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的进修项目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国内重点高校和研究机构主要是指“985”、“211”高校及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国家级科研单位。

  3.参加国际合作培养计划必须提前做好外语水平的准备工作。学校鼓励教职工参加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高级证书考试、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申报人员应为校级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已在我校工作两年以上的教学科研人员;或各专业拟开展双语教学的主讲教师;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各单位推荐参加本项目培训人数原则上1名,入选教师报名费先由参训教师个人承担,待考试结束持PETS-5或BFT高级考试合格证书到人事处报销,未通过考试者报名费自理。

  4.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凡接受过省、校等访学项目经费资助的人员,工作需满5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对已获批但在规定时间内未成行的,须由所在单位写明原因并承担相关责任。

  各单位须上报《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16年度师资培训计划汇总表》(附件1)一份、2015年度进修计划完成情况(未完成的写明原因)。上述材料纸质版于2015年12月4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102室),电子版发送szgl@sdyu.edu.cn。

  联系人:梁作华,电 话:58997109

 

 

  人事处   

  2015年11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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