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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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23 16: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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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切实提高我校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全校党支部于近期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合理设置党支部,健全党支部委员会,加强党支部建设,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推动发展、服务师生、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作用,为促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时间安排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从11月23日开始至12月4日前结束。

  三、党支部组织设置

  1、党支部的设置

  各党总支要按照上级及学校党支部设置的有关要求,本着有利于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党支部活动的开展,有利于党支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原则,从工作实际出发,科学、合理、灵活地设置党支部。一要进一步优化教职工党支部设置,教学单位党支部一般按教研室或学科专业设置,党政职能部门一般按部门设置,离退休党支部按照就近、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设置。二要切实优化学生党支部设置,学生党支部一般按专业设置,党支部规模一般不宜过大,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党支部的党员人数(含预备党员)原则上不超过20人。各党支部根据工作实际,可建立若干党小组。

  2、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

  党员7人以上(含7人)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

  3、党支部书记的选配

  教学单位教工党支部一般由教研室主任或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应由辅导员或教工党员担任;党政职能部门党支部一般由副处级以上干部担任;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应由工作负责、身体健康的离退休人员担任。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党支部换届工作,是我校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党总支要切实承担起领导和指导责任,认真研究、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抓紧抓好。在换届选举前应将党支部设置情况及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候选人基本情况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经过正式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及委员分工及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2、规范程序,严明纪律。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党内民主与严格程序有机结合起来,并贯穿于换届工作的全过程。要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热心党务工作的同志选拔出来。要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对违反党内选举规定、干扰和破坏选举工作的人和事,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3、抓住契机,推动党建。要通过换届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和动力,不断提高党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基层组织建设再上新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换届工作结束后,各党总支要及时做好新当选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的培训和指导工作,使其熟知党支部工作职责,学习和掌握党支部工作的相关理论和方法。

  党支部换届选举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校党委组织部联系,联系人:苗祥坤,联系电话:58997105。

 

  附件:

  1.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主要程序

  2.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参考资料

 

 

  2015年11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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